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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发布!中考6项加分!
发布时间:2020-03-23 09:45:46 | 浏览次数:

316日晚,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安徽省普通中小学招生有关工作和政策。

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80%

中考6项加分政策与去年一致

……

疫情防控仍在继续,安徽省的入学政策是否有变化呢?一起来看究竟。


01、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通知》中提出,我省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入学年龄规定的变化

小学入学年龄是卡831日”还是“1231日”?

每年招生入学季,这一类话题总会成为热门。

通知中明确提到,今年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08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01231日须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


不得违规招生学区外孩子

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招生;

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在县域内确定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范围、对象等由其审批机关明确,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02、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80%

针对家长们关注的省示范指标到校生比例问题,此次《通知》中也给予明确。

“保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政策,继续按照不低于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省教育厅表示。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范围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同城范围内(指市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从严控制政策加分,6类加分政策与去年保持一致。

今年我省将继续严格控制中考加分项目,除六类加分情况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六类加分项目包括—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群体招生

我省还将全面统筹特殊类型和群体招生。进一步规范特殊类型招生,明确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国际班、海军青少年航空实验班等招生政策。

同时,着力保障特殊群体教育,要求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随迁子女考试招生政策;要求做好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就学工作。

通知强调: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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